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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容歷史學只是用來定罪

February 26th, 2007 by 了然齋通訊

    二二八又到了!今年適逢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因著一甲子的紀念日到來,島內當然沸沸揚揚。作為一個困坐書齋的學究,我對這種政治炒作話題的興趣不高。但作為一個專業歷史學者,卻對所謂「歷史真相」非常感興趣。這幾天台灣的執政者已在宣告,歷史真相終於大了一個白,我們已經完全了解二二八事件的來龍去脈,尤其「元凶」是誰。在閱報時,我眼睛為之一亮!太厲害了,我應努力向這些人學習如何快速探究歷史真相,而且可以斬釘截鐵的宣告:這就是真相。

    我也應向社會大眾,尤其是我的學生坦白並告罪。從進大學歷史系起,算來也四分之一個世紀以上了,鑽研於歷史學研究中,我愈來愈不知道歷史真相是什麼,更不會推論「元凶」。我有時還頂著專家的光環,太不應該了。連那些不學無術的政客的史學功力都比不上。

    學生問我問題,如:「老師,為什麼會發生永嘉之亂?」我總是推拖一堆廢話,語焉不詳。如告訴該生,可能有三個遠因,二個近因,一條導火線。但從結構分析的角度而言,可能是這樣這樣。而從行動者立意的角度,則可能是那樣那樣。而所根據的史料中,可能二條有問題,三條待商椎。此外,《臺大歷史學報》有一篇論文應參考,《東洋史研究》的一篇論文的立場值得借鏡,《歷史雜誌》中的說法則有發展性。最後,為師我也會提示該生二點應注意的新方向,極有開展性,並趕快去建立研究架構、蒐集資料以展開新的研究。你說這是學院學者無藥可救的習性也行,但這就是現代學術的discipline。一個最簡單的信念是,歷史現象是複雜的,各環結之間的關係是曲折且多因、多果的。而且任何歷史事實是應經細緻辯論,才能尋獲其意義。更重要的是,答案是開放辯論的。同時,歷史的真相是在學術社群中產生,而不是由官方的委員會中的大官或御用學者去公告。由統治者公布歷史真相更是對歷史學者的羞辱。

    如果一個歷史事實可以經由官方組一個委員會而得出,如所謂二二八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一類,那像我這種歷史學者真該汗顏,掛冠而去。我希望政府趕快成立各種歷史事件、事實的委員會,如「北魏河陰之難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明清市鎮經濟水平真相調查委員會」、「科舉之影響評估報告決定版委員會」、「中國科學落後與責任歸屬評議委員會」等。我也建議將「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的相關領導人送去報名諾貝爾獎(可惜!諾貝爾獎沒有歷史學門)。我個人籌辦過學術研討會,更參加過許多研討會,至今都是愈開愈糊塗,從沒有找到過歷史真相。而該基金會辦個一次「國際研討會」,發表個報告,真相就大白了。這種功力學界罕有,舉世無匹,理應享有學術桂冠,並請公開他們的秘技。如果這些委員會都成立了,歷史真相都定案了,國科會每年也就不用再補助這麼多的研究計畫,浪費民脂民膏。有人申請研究明清市鎮,就批示他參考明清市鎮經濟水平真相調查委員會的「真相報告」即可。最後的目標是教育部乾脆把歷史系裁撤掉,教育部設置一個「全國歷史真相調查委員會」,接受人民請願。人民想知知道什麼歷史真相,就指示一位御用學者撰寫一分報告即可。內容是什麼不重要,社會上誰比較兇,權力較大,或者握有選票,他說的就是真相。

    作為一個專業歷史學者,更困惑於所謂「責任歸屬」,尤其是「元兇」為何。如果這種研究叫做史學研究,真是不入流。責任歸屬、主謀一類的概念是屬於法侓的範疇。法律藉由嚴密的定義與法學的理論而可追究一個司法案件中的責任問題,包括主謀或所謂元兇。如法律可以定義何謂「叫唆殺人」等,而去定義兇手的責任問題。但歷史學不同,歷史學要面對人文現象的複雜性。尤其當一個大的運動起來,當客觀的情勢形成,每個行動者又都有他自己的主觀、策略與目的。這群人共同造成了一個歷史結果,而責任問題就變得很複雜。司馬遷早就說歷史學是「究天人之際」的學問,這也是一個責任問題的探究。我們不斷追問何者是結構或客觀歷史脈絡的結果,又何者是行動者意志的結果。而行動者又是複數的存在,不同人的主觀又交互作用。

    將二二八的元凶定為蔣介石,說穿了是政治權謀,無法促成歷史學研究的新認識。當年渡海來台的國軍是蔣介石下令派來的,從常理就可以推出,而「大溪檔案」只是提供了史學所需的證據。如果有學者告訴我,根據他的研究,蔣介石要為二二八事件負完全或最大責任,我願意傾聽。但請他細緻論證,史學要的就是細緻論證。包括他要告訴我如何定義責任,如何謂「殺人犯」。且責任又有各種不同的類型,政治的、法律的甚至道義的。但責任的探索只是整個歷史事件研究的一環,是該研究所衍申的課題之一。定歷史人物的功過作為歷史研究的目的,至少我個人是不屑的,這類研究大概都是政治運動的副產品。

    容我嘲笑這種二二八研究。十年來的二二八研究,最偉大的成就是將元凶從陳儀轉為蔣介石。定蔣介石為元凶只是為了將中華民國推翻。若只將陳儀定為元凶,還可以承認中華民國的正當性。而且定陳儀的罪,罪只及於四九年前來台的外省人、中國人。而定蔣介石的罪,則四九年後來台的外省人都背負了原罪。有原罪者當然不可以成為台灣的政治領導人,那麼未來的台灣政權都屬於那類人,答案昭然若揭。

    「找元凶」是一個社會的集體墮落。尤其這個社會的菁英藉由找到元凶,好比中世紀後期的「獵女巫」運動,將這個社會的腐敗、人性的貪婪都推給這個元凶,於是萬方有罪,罪在元凶,自己是絕對清白,是無辜的被害者。若二二八事件再來,文化大革命再發生,我想我是被害者,也會是加害者。我會為了我自己或我的家人,出賣我的好友,讓他在午夜的槍聲中斷送生命,以利我苟且偷生,或保住妻兒。我也會為了一個虛妄的信念或自己生命的殘缺,將我的老師從四樓推下去,看他倒在血泊中,而我與同伴一起歡呼。戰後日本有一批學者深切反省自己的「戰爭責任」,可能只因為他們在戰時沈默,沒有公開反對日本軍國主義政府的侵略行為。他們將這種戰爭責任的承擔化為對人類和平的追求,並展開歷史學研究。而台灣則有一批學者只會定別人的罪,以發現別人手上的血腥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最後,讓我說一個聖經中有名的故事。《新約》中的約翰福音第八章,記載一名婦女因姦淫之罪,而依猶太教的法律必須處以示眾之罰,並由群眾以石頭打死。耶穌阻攔這場行刑,他對群罪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結果群眾沒有人自認無罪而敢對有罪者刑罰。我們憑什麼心安理得的指責別人的罪?我們沒有這個權利。統治者的雙手的確沾滿血腥,但歷史學研究不是只去定這些人的罪,而讓錯誤的歷史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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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容歷史學只是用來定罪

February 26th, 2007 by 了然齋通訊

    二二八又到了!今年適逢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因著一甲子的紀念日到來,島內當然沸沸揚揚。作為一個困坐書齋的學究,我對這種政治炒作話題的興趣不高。但作為一個專業歷史學者,卻對所謂「歷史真相」非常感興趣。這幾天台灣的執政者已在宣告,歷史真相終於大了一個白,我們已經完全了解二二八事件的來龍去脈,尤其「元凶」是誰。在閱報時,我眼睛為之一亮!太厲害了,我應努力向這些人學習如何快速探究歷史真相,而且可以斬釘截鐵的宣告:這就是真相。

    我也應向社會大眾,尤其是我的學生坦白並告罪。從進大學歷史系起,算來也四分之一個世紀以上了,鑽研於歷史學研究中,我愈來愈不知道歷史真相是什麼,更不會推論「元凶」。我有時還頂著專家的光環,太不應該了。連那些不學無術的政客的史學功力都比不上。

    學生問我問題,如:「老師,為什麼會發生永嘉之亂?」我總是推拖一堆廢話,語焉不詳。如告訴該生,可能有三個遠因,二個近因,一條導火線。但從結構分析的角度而言,可能是這樣這樣。而從行動者立意的角度,則可能是那樣那樣。而所根據的史料中,可能二條有問題,三條待商椎。此外,《臺大歷史學報》有一篇論文應參考,《東洋史研究》的一篇論文的立場值得借鏡,《歷史雜誌》中的說法則有發展性。最後,為師我也會提示該生二點應注意的新方向,極有開展性,並趕快去建立研究架構、蒐集資料以展開新的研究。你說這是學院學者無藥可救的習性也行,但這就是現代學術的discipline。一個最簡單的信念是,歷史現象是複雜的,各環結之間的關係是曲折且多因、多果的。而且任何歷史事實是應經細緻辯論,才能尋獲其意義。更重要的是,答案是開放辯論的。同時,歷史的真相是在學術社群中產生,而不是由官方的委員會中的大官或御用學者去公告。由統治者公布歷史真相更是對歷史學者的羞辱。

    如果一個歷史事實可以經由官方組一個委員會而得出,如所謂二二八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一類,那像我這種歷史學者真該汗顏,掛冠而去。我希望政府趕快成立各種歷史事件、事實的委員會,如「北魏河陰之難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明清市鎮經濟水平真相調查委員會」、「科舉之影響評估報告決定版委員會」、「中國科學落後與責任歸屬評議委員會」等。我也建議將「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的相關領導人送去報名諾貝爾獎(可惜!諾貝爾獎沒有歷史學門)。我個人籌辦過學術研討會,更參加過許多研討會,至今都是愈開愈糊塗,從沒有找到過歷史真相。而該基金會辦個一次「國際研討會」,發表個報告,真相就大白了。這種功力學界罕有,舉世無匹,理應享有學術桂冠,並請公開他們的秘技。如果這些委員會都成立了,歷史真相都定案了,國科會每年也就不用再補助這麼多的研究計畫,浪費民脂民膏。有人申請研究明清市鎮,就批示他參考明清市鎮經濟水平真相調查委員會的「真相報告」即可。最後的目標是教育部乾脆把歷史系裁撤掉,教育部設置一個「全國歷史真相調查委員會」,接受人民請願。人民想知知道什麼歷史真相,就指示一位御用學者撰寫一分報告即可。內容是什麼不重要,社會上誰比較兇,權力較大,或者握有選票,他說的就是真相。

    作為一個專業歷史學者,更困惑於所謂「責任歸屬」,尤其是「元兇」為何。如果這種研究叫做史學研究,真是不入流。責任歸屬、主謀一類的概念是屬於法侓的範疇。法律藉由嚴密的定義與法學的理論而可追究一個司法案件中的責任問題,包括主謀或所謂元兇。如法律可以定義何謂「叫唆殺人」等,而去定義兇手的責任問題。但歷史學不同,歷史學要面對人文現象的複雜性。尤其當一個大的運動起來,當客觀的情勢形成,每個行動者又都有他自己的主觀、策略與目的。這群人共同造成了一個歷史結果,而責任問題就變得很複雜。司馬遷早就說歷史學是「究天人之際」的學問,這也是一個責任問題的探究。我們不斷追問何者是結構或客觀歷史脈絡的結果,又何者是行動者意志的結果。而行動者又是複數的存在,不同人的主觀又交互作用。

    將二二八的元凶定為蔣介石,說穿了是政治權謀,無法促成歷史學研究的新認識。當年渡海來台的國軍是蔣介石下令派來的,從常理就可以推出,而「大溪檔案」只是提供了史學所需的證據。如果有學者告訴我,根據他的研究,蔣介石要為二二八事件負完全或最大責任,我願意傾聽。但請他細緻論證,史學要的就是細緻論證。包括他要告訴我如何定義責任,如何謂「殺人犯」。且責任又有各種不同的類型,政治的、法律的甚至道義的。但責任的探索只是整個歷史事件研究的一環,是該研究所衍申的課題之一。定歷史人物的功過作為歷史研究的目的,至少我個人是不屑的,這類研究大概都是政治運動的副產品。

    容我嘲笑這種二二八研究。十年來的二二八研究,最偉大的成就是將元凶從陳儀轉為蔣介石。定蔣介石為元凶只是為了將中華民國推翻。若只將陳儀定為元凶,還可以承認中華民國的正當性。而且定陳儀的罪,罪只及於四九年前來台的外省人、中國人。而定蔣介石的罪,則四九年後來台的外省人都背負了原罪。有原罪者當然不可以成為台灣的政治領導人,那麼未來的台灣政權都屬於那類人,答案昭然若揭。

    「找元凶」是一個社會的集體墮落。尤其這個社會的菁英藉由找到元凶,好比中世紀後期的「獵女巫」運動,將這個社會的腐敗、人性的貪婪都推給這個元凶,於是萬方有罪,罪在元凶,自己是絕對清白,是無辜的被害者。若二二八事件再來,文化大革命再發生,我想我是被害者,也會是加害者。我會為了我自己或我的家人,出賣我的好友,讓他在午夜的槍聲中斷送生命,以利我苟且偷生,或保住妻兒。我也會為了一個虛妄的信念或自己生命的殘缺,將我的老師從四樓推下去,看他倒在血泊中,而我與同伴一起歡呼。戰後日本有一批學者深切反省自己的「戰爭責任」,可能只因為他們在戰時沈默,沒有公開反對日本軍國主義政府的侵略行為。他們將這種戰爭責任的承擔化為對人類和平的追求,並展開歷史學研究。而台灣則有一批學者只會定別人的罪,以發現別人手上的血腥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最後,讓我說一個聖經中有名的故事。《新約》中的約翰福音第八章,記載一名婦女因姦淫之罪,而依猶太教的法律必須處以示眾之罰,並由群眾以石頭打死。耶穌阻攔這場行刑,他對群罪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結果群眾沒有人自認無罪而敢對有罪者刑罰。我們憑什麼心安理得的指責別人的罪?我們沒有這個權利。統治者的雙手的確沾滿血腥,但歷史學研究不是只去定這些人的罪,而讓錯誤的歷史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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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首爾、我的漢城

February 15th, 2007 by 了然齋通訊

 

    在今年(2005年)的一月十九日,韓國政府宣布漢城的中文名稱改為首爾。坦白說,對於命名問題,我也覺得「自己爽就好」,我也沒有太多意見。但從東亞史的漢字研究的立場,卻有些不得不辯明之處。以下我的意見,是一個學究,從學術立場表達我對於改名的質疑,尤其是涉及正確的歷史認識。

    當首爾改名的新聞見諸台灣媒體,島內輿論出現許多讚揚之聲,因為這是「正名」成功之例。一位獨派學者在媒體言論版發聲,痛斥中國在歷史上的「鴨霸」,到處去為別國定地名。這的確是事實的一部分。他舉了一個例子,是日本的東京。因為這個城市在中國之東,故中國政府就定名為東京。這實在是讓有識者笑。東京之名是起於明治維新之後,天皇駐在江戶。因江戶在京都之東,故名東京。東京之名與中國霸權無關。同樣的,漢城之名,也與中國霸權無關,至少不是中國政治力的直接干涉。漢城之名,起於李成桂創建朝鮮朝(或稱李朝),幾經波折,定都於漢江畔,命為漢城,時間是七百多年前的1394年。如果你說漢城之名是中國霸權的反映,這只能表現在當時東亞地區的命名普遍使用漢字。請留意,我使用的是「漢字」,不是「中文」。漢字源於中國,卻是東亞地區的共通文字,一如拉丁文之於歐洲。是否要將使用漢字的帳算到中國頭上,恐怕是個觀點問題。 但可以確定的是,命名漢城的人是韓國統治者。

    韓國被日本征服後,1910年,漢城改名京城。由於反日情緒,你可以推想中國人一定是保留漢城的稱呼。二次戰後,韓國獨立,再立漢城為首都。首都一詞在韓語中的發音即接近英文的Seoul,韓國也多以韓文(Hangul)書寫。但也保留了漢城的漢字。然而,戰後的韓國,民族主義高張。在這波民族主義浪潮中,原來東亞共通的漢字被定義為中文,對韓國人而言是外文。戰後韓國出現一波波反漢字的運動。這種反漢字運動的是非,是另一個問題,但其為政客操弄,也誤導韓國人的歷史認識。

    這裏就出現吊詭。如果漢城之地名是中文,則韓國人為什麼可以去改中文,一種外國人使用的語言。漢城市長李明博在改名記者會上解釋說,因為絕大多數國家都以韓語Seoul之音來稱呼漢城,為免中韓交流時發生混淆,故要改名為首爾。這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說謊的說詞。中國人以漢城稱呼這座城市,一點都不會混淆。而且漢城市政府也管太多,管到外國人如何用其自國的語言文字稱呼漢城。若漢城市有權決定中文命名,那同理,美國的San Francisco市那一天也可以下令台灣,從此以後不可稱其為舊金山,甚至連「三藩市」也不可以,必須改稱「聖法蘭西斯科」。美國的鹽湖城(Salt Lake City)的中文發音也不同於英文原名,是否也應更改?如果韓國人認為漢城一名是中文,則韓國人沒有權利更改。開玩笑的說,這是「干涉中國內政」。韓國人若對中文的漢城一詞不爽,當然可以照會中國(或加台灣),希望中國以後不要用這詞。豈可以是韓國政府以昭告天下的方式,擅自改掉我們的中文。

    韓國政府將漢城改成首爾,可以成立的理由是認為漢城與首爾都是漢字,而漢字是韓文的一部分,且是東亞地區或全世界的一種共通文字。即改名的前題是定義漢城為漢字,而韓國是一個漢字使用國,故基於其自身的反省,認為漢城之名已不妥,故要改名。若是這個理由則可以通,韓國政府才有權利改名。日本是漢字使用國,日本的漢字一方面是日文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是東亞共通的文字。如果今天東京要改名東都,那是日本人的權利,因東京作為一漢字名詞,是一種日文。又因為它是共通的漢字,故中文使用者也可以直接使用,故我們也從此改稱東都。既然漢城被韓國政府認為是中文名詞,又不是它自己國家的語言,憑什麼更改成另一中文名詞首爾。

    類似的道理。台北市政府有意將台北的英文從Taipei改成Taibei。究其實,這個場合中的Taipei或Taibei都不是英文,而是羅馬拼音,而羅馬拼音被認為是世界語。若台北市政府有權宣布,此後的Taipei都要改成Taibei,其前題是承認英文(應該說是羅馬拼音)是世界語,而台北市也接納這種世界語,故要求製定理想的羅馬拼音,供其他各國 以羅馬拼音稱呼台北時使用。

    總之,漢城一詞是韓國人自己定的漢字地名,是在東亞都使用漢字的歷史脈絡中。在近代民族主義襲捲東亞後,日本依其歷史傳統,將漢字轉換成其國語文的一部分。越南放棄漢字,改用法語式的羅馬拼音。而戰後韓國的主流是將漢字當成外國語的中文。在這個脈絡下,漢城改成首爾,依韓國政府的宣示,是規定「中文地名」。其實韓國政府沒有這個權利。當然,我還是尊重韓國人要用首爾的主張。其實名字是一種人為的東西,高興就好。但漢城是我的記憶的一部分,別人要改就讓別人去改。就像台北新公園是我記憶的一部分,那裏有我年輕時的足跡,台北市政府改成二二八公園,是一種對市民集體記憶的強暴,我不接受。對於漢城的改名,我要說:「他的首爾,我的漢城。」(9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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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首爾、我的漢城

February 15th, 2007 by 了然齋通訊

 

    在今年(2005年)的一月十九日,韓國政府宣布漢城的中文名稱改為首爾。坦白說,對於命名問題,我也覺得「自己爽就好」,我也沒有太多意見。但從東亞史的漢字研究的立場,卻有些不得不辯明之處。以下我的意見,是一個學究,從學術立場表達我對於改名的質疑,尤其是涉及正確的歷史認識。

    當首爾改名的新聞見諸台灣媒體,島內輿論出現許多讚揚之聲,因為這是「正名」成功之例。一位獨派學者在媒體言論版發聲,痛斥中國在歷史上的「鴨霸」,到處去為別國定地名。這的確是事實的一部分。他舉了一個例子,是日本的東京。因為這個城市在中國之東,故中國政府就定名為東京。這實在是讓有識者笑。東京之名是起於明治維新之後,天皇駐在江戶。因江戶在京都之東,故名東京。東京之名與中國霸權無關。同樣的,漢城之名,也與中國霸權無關,至少不是中國政治力的直接干涉。漢城之名,起於李成桂創建朝鮮朝(或稱李朝),幾經波折,定都於漢江畔,命為漢城,時間是七百多年前的1394年。如果你說漢城之名是中國霸權的反映,這只能表現在當時東亞地區的命名普遍使用漢字。請留意,我使用的是「漢字」,不是「中文」。漢字源於中國,卻是東亞地區的共通文字,一如拉丁文之於歐洲。是否要將使用漢字的帳算到中國頭上,恐怕是個觀點問題。 但可以確定的是,命名漢城的人是韓國統治者。

    韓國被日本征服後,1910年,漢城改名京城。由於反日情緒,你可以推想中國人一定是保留漢城的稱呼。二次戰後,韓國獨立,再立漢城為首都。首都一詞在韓語中的發音即接近英文的Seoul,韓國也多以韓文(Hangul)書寫。但也保留了漢城的漢字。然而,戰後的韓國,民族主義高張。在這波民族主義浪潮中,原來東亞共通的漢字被定義為中文,對韓國人而言是外文。戰後韓國出現一波波反漢字的運動。這種反漢字運動的是非,是另一個問題,但其為政客操弄,也誤導韓國人的歷史認識。

    這裏就出現吊詭。如果漢城之地名是中文,則韓國人為什麼可以去改中文,一種外國人使用的語言。漢城市長李明博在改名記者會上解釋說,因為絕大多數國家都以韓語Seoul之音來稱呼漢城,為免中韓交流時發生混淆,故要改名為首爾。這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說謊的說詞。中國人以漢城稱呼這座城市,一點都不會混淆。而且漢城市政府也管太多,管到外國人如何用其自國的語言文字稱呼漢城。若漢城市有權決定中文命名,那同理,美國的San Francisco市那一天也可以下令台灣,從此以後不可稱其為舊金山,甚至連「三藩市」也不可以,必須改稱「聖法蘭西斯科」。美國的鹽湖城(Salt Lake City)的中文發音也不同於英文原名,是否也應更改?如果韓國人認為漢城一名是中文,則韓國人沒有權利更改。開玩笑的說,這是「干涉中國內政」。韓國人若對中文的漢城一詞不爽,當然可以照會中國(或加台灣),希望中國以後不要用這詞。豈可以是韓國政府以昭告天下的方式,擅自改掉我們的中文。

    韓國政府將漢城改成首爾,可以成立的理由是認為漢城與首爾都是漢字,而漢字是韓文的一部分,且是東亞地區或全世界的一種共通文字。即改名的前題是定義漢城為漢字,而韓國是一個漢字使用國,故基於其自身的反省,認為漢城之名已不妥,故要改名。若是這個理由則可以通,韓國政府才有權利改名。日本是漢字使用國,日本的漢字一方面是日文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是東亞共通的文字。如果今天東京要改名東都,那是日本人的權利,因東京作為一漢字名詞,是一種日文。又因為它是共通的漢字,故中文使用者也可以直接使用,故我們也從此改稱東都。既然漢城被韓國政府認為是中文名詞,又不是它自己國家的語言,憑什麼更改成另一中文名詞首爾。

    類似的道理。台北市政府有意將台北的英文從Taipei改成Taibei。究其實,這個場合中的Taipei或Taibei都不是英文,而是羅馬拼音,而羅馬拼音被認為是世界語。若台北市政府有權宣布,此後的Taipei都要改成Taibei,其前題是承認英文(應該說是羅馬拼音)是世界語,而台北市也接納這種世界語,故要求製定理想的羅馬拼音,供其他各國 以羅馬拼音稱呼台北時使用。

    總之,漢城一詞是韓國人自己定的漢字地名,是在東亞都使用漢字的歷史脈絡中。在近代民族主義襲捲東亞後,日本依其歷史傳統,將漢字轉換成其國語文的一部分。越南放棄漢字,改用法語式的羅馬拼音。而戰後韓國的主流是將漢字當成外國語的中文。在這個脈絡下,漢城改成首爾,依韓國政府的宣示,是規定「中文地名」。其實韓國政府沒有這個權利。當然,我還是尊重韓國人要用首爾的主張。其實名字是一種人為的東西,高興就好。但漢城是我的記憶的一部分,別人要改就讓別人去改。就像台北新公園是我記憶的一部分,那裏有我年輕時的足跡,台北市政府改成二二八公園,是一種對市民集體記憶的強暴,我不接受。對於漢城的改名,我要說:「他的首爾,我的漢城。」(9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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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號平議

February 15th, 2007 by 了然齋通訊

 案:本文寫成甚久,一如預期,我的建議未獲有關當局青睞,毫無回響。目前,島內又掀一波正名風,我再搭順風車,重刊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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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的名字有「平議」者,通常是德高望重之類的社會賢達、知識界領袖,就重要課題,出來講幾句公道話,然後問題或能擺平。若平議的對象是國號,自非等閒之輩。讀者或心中有疑,我有何資格在舉世紛擾之際,出來平議,更何況對象是國號。其實我自己也不相信我有此資格與能力。而且我才不管你是否相信與贊同我。反正,「名字」的邏輯就是自己爽就好,管別人!故我堅持這篇文章的名字要取作「國號平議」。
而且,近來有讀者向我投書,批評我在「了然齋通訊」中的文章,喜打高空,故弄玄虛,讀者那能一目瞭然,更不能瞭然於心。信尾還用本土語言說我「了然」。這次我只好來議論近來最熱門的「正名」問題,就從最難的「國號」問題入手,以消象牙塔內之譏。
    前一陣子,政府高層指示我們,中華民國的簡稱是台灣後,議論盈庭。有些自以為有識之士投書報端指出,根據語言的邏輯,中華民國不可能簡稱台灣。乍看之下是有道理,也是我們這些沒有念過九年一貫者也知道的一貫道理。中華民國可以簡稱「中國」、「民國」、「中華」,但不會簡稱台灣。一如國立台灣大學可以簡稱台大或NTU,但不會簡稱杜鵑花城。簡稱一定是把繁瑣的文字取其中幾個符號。發此言論者,立意良善,希望純就學理,避免政治黨派立場的紛爭。但人類語言的使用,尤其是喊口號、命名,本來就不是表達科學邏輯,而是策略的運用與意圖的表達。故那些高喊中華民國不可能簡稱台灣者,是不懂語言使用的真諦。在語言的世界,那有什麼真的不可能,那要看你在什麼權力的位子上發言。
    用語言邏輯去認識你所處的世界的人,少有天才,多是白痴。舉個例子。總統大選期間,執政黨喊出「相信台灣」的口號。這句話,我左看右看都不懂,如果出現在我學生的論文中,我一定用紅筆圈出來,痛斥其語意模糊,該生辜負我平日訓練。這句話沒有主詞,是誰相信台灣?且「相信」一詞也瞹眛,是「要」相信、「已」相信、「一直」相信「著」,相信「過」了,不見說者明確定義。受詞是台灣沒有錯,但沒有第二個受詞,即台灣的什麼?如台灣選手會得金牌、台灣的居民有水喝、台灣不會被中共打飛彈。
    當「相信台灣」的口號還令我一頭霧水之際,絕大多數的台灣人已都聽得懂,也表現在選舉結果中。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作為人民的你,要相信陳水扁,進而投他一票」。而這句話作為一種政治行動,蘊涵的意思就是「支持陳水扁才是愛台灣,才是台灣人;反之,則是假台灣人、賣台者」。故這句話作為一種策略,就是,若你認為自己是台灣人,就要投陳水扁一票。故這句話的策略是要將選舉應比政績,轉換為支持藍綠是決定自我認同(台灣人?非台灣人?賣台者?)。從「相信台灣」到「你要投陳水扁一票」的思考邏輯與心路歷程,都不是語言邏輯所能解釋的。
    藉由不斷的宣傳,「相信台灣」的口號也深入人心。它真的令很多人相信,只要我們一起拼,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的。因此那些根據三個定理、兩大原則、五個法規認為不可行者,尤其是那些蛋頭學者,就是「唱衰台灣」,就是不愛台灣,以至賣台。去年夏天,奧運選手凱旋歸國,陳水扁喊出北京奧運「七金」的口號,引起話題。一個call in節目中,我聽到一位老先生大聲疾呼,只要政府多投錢,大家打拼,不要說七金,四十金都有可能。這時,我已真的相信「相信台灣」不是事實的表達,而是作為一種行動的工具,真的讓許多人聽信統治者所編的神話,而心悅誠服的接受支配。
    趕快回到國號的正題。其實國號是一個洋玩意。中國以至東亞歷史上沒有現代意義的國號。但從中國歷史的智慧來看,誰規定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名字。中國人出生後為尊長命名,可是長大後,還可以自已取個字、號。一個人還可以有學名、筆名、藝名等。若從事特種行業,也不妨取個花名。中國人以至東亞文化,還有個高招,就是「以字行」。中國人喜言「行不改名」,但取個字號,而別人認識你的是這個字號,而非本名。這是很高的智慧,要多讀點書才懂。「以字行」的例子太多了,遍及中國、日本與韓國。隨手舉幾個例子。如唐朝詩人孟浩然,大名鼎鼎。然而,浩然是字,孟浩然的本名是孟浩。很少人知道「孟浩」是誰。韓國大儒李退溪也是韓國人的歷史偶像,但知道其本名的為李滉的人較少。江戶時期首屈一指的大儒伊藤仁齋,名維楨、號棠隱,可是知道這二個名號的人不多。
    就此衍申而言,一個國家也可以有名、字、號。一個人長大以後,不喜歡他的名,就取個字、號。中華民國就是我們的名,當我們長大成人後,也無妨為它再加個字、號,如字「福爾摩沙」、「美麗島」,而號是「台灣」。如此一來,我們的國名是中華民國,國字是美麗島,而國號是台灣。我想島內的統獨紛爭也可以止息,獨派人士也不用花那麼力氣去正名,皆大歡喜。獨派的行政首長只要說,我們仍是中華民國,但將來「以字行」、「以號行」即可。而不要再用什麼「簡稱」這種洋玩意,自己又搞不通。我經常在電視上看到那些股市名嘴聲嘶力竭,而字幕打著「張三(本名李四)」。這就是深厚文明蘊育的智慧,值得執政者學習。將來,我們也可以在海外的使館掛牌登記時,寫著「臺灣(本名中華民國)」。若對方不接受,就反過來寫「中華民國(號台灣)」。這樣做,一來順應民意,二來顯示不忘本。另一方面也唬唬外國人,因為名、字、號的英文翻譯都一樣,是NAME。他們也搞不懂,而我們也自己爽。以後,當我們高喊「我們只有一個名字:台灣」時,只要在最後在括弧中再填上「(本名中華民國)」即可。(200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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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號平議

February 15th, 2007 by 了然齋通訊

 案:本文寫成甚久,一如預期,我的建議未獲有關當局青睞,毫無回響。目前,島內又掀一波正名風,我再搭順風車,重刊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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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的名字有「平議」者,通常是德高望重之類的社會賢達、知識界領袖,就重要課題,出來講幾句公道話,然後問題或能擺平。若平議的對象是國號,自非等閒之輩。讀者或心中有疑,我有何資格在舉世紛擾之際,出來平議,更何況對象是國號。其實我自己也不相信我有此資格與能力。而且我才不管你是否相信與贊同我。反正,「名字」的邏輯就是自己爽就好,管別人!故我堅持這篇文章的名字要取作「國號平議」。
而且,近來有讀者向我投書,批評我在「了然齋通訊」中的文章,喜打高空,故弄玄虛,讀者那能一目瞭然,更不能瞭然於心。信尾還用本土語言說我「了然」。這次我只好來議論近來最熱門的「正名」問題,就從最難的「國號」問題入手,以消象牙塔內之譏。
    前一陣子,政府高層指示我們,中華民國的簡稱是台灣後,議論盈庭。有些自以為有識之士投書報端指出,根據語言的邏輯,中華民國不可能簡稱台灣。乍看之下是有道理,也是我們這些沒有念過九年一貫者也知道的一貫道理。中華民國可以簡稱「中國」、「民國」、「中華」,但不會簡稱台灣。一如國立台灣大學可以簡稱台大或NTU,但不會簡稱杜鵑花城。簡稱一定是把繁瑣的文字取其中幾個符號。發此言論者,立意良善,希望純就學理,避免政治黨派立場的紛爭。但人類語言的使用,尤其是喊口號、命名,本來就不是表達科學邏輯,而是策略的運用與意圖的表達。故那些高喊中華民國不可能簡稱台灣者,是不懂語言使用的真諦。在語言的世界,那有什麼真的不可能,那要看你在什麼權力的位子上發言。
    用語言邏輯去認識你所處的世界的人,少有天才,多是白痴。舉個例子。總統大選期間,執政黨喊出「相信台灣」的口號。這句話,我左看右看都不懂,如果出現在我學生的論文中,我一定用紅筆圈出來,痛斥其語意模糊,該生辜負我平日訓練。這句話沒有主詞,是誰相信台灣?且「相信」一詞也瞹眛,是「要」相信、「已」相信、「一直」相信「著」,相信「過」了,不見說者明確定義。受詞是台灣沒有錯,但沒有第二個受詞,即台灣的什麼?如台灣選手會得金牌、台灣的居民有水喝、台灣不會被中共打飛彈。
    當「相信台灣」的口號還令我一頭霧水之際,絕大多數的台灣人已都聽得懂,也表現在選舉結果中。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作為人民的你,要相信陳水扁,進而投他一票」。而這句話作為一種政治行動,蘊涵的意思就是「支持陳水扁才是愛台灣,才是台灣人;反之,則是假台灣人、賣台者」。故這句話作為一種策略,就是,若你認為自己是台灣人,就要投陳水扁一票。故這句話的策略是要將選舉應比政績,轉換為支持藍綠是決定自我認同(台灣人?非台灣人?賣台者?)。從「相信台灣」到「你要投陳水扁一票」的思考邏輯與心路歷程,都不是語言邏輯所能解釋的。
    藉由不斷的宣傳,「相信台灣」的口號也深入人心。它真的令很多人相信,只要我們一起拼,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的。因此那些根據三個定理、兩大原則、五個法規認為不可行者,尤其是那些蛋頭學者,就是「唱衰台灣」,就是不愛台灣,以至賣台。去年夏天,奧運選手凱旋歸國,陳水扁喊出北京奧運「七金」的口號,引起話題。一個call in節目中,我聽到一位老先生大聲疾呼,只要政府多投錢,大家打拼,不要說七金,四十金都有可能。這時,我已真的相信「相信台灣」不是事實的表達,而是作為一種行動的工具,真的讓許多人聽信統治者所編的神話,而心悅誠服的接受支配。
    趕快回到國號的正題。其實國號是一個洋玩意。中國以至東亞歷史上沒有現代意義的國號。但從中國歷史的智慧來看,誰規定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名字。中國人出生後為尊長命名,可是長大後,還可以自已取個字、號。一個人還可以有學名、筆名、藝名等。若從事特種行業,也不妨取個花名。中國人以至東亞文化,還有個高招,就是「以字行」。中國人喜言「行不改名」,但取個字號,而別人認識你的是這個字號,而非本名。這是很高的智慧,要多讀點書才懂。「以字行」的例子太多了,遍及中國、日本與韓國。隨手舉幾個例子。如唐朝詩人孟浩然,大名鼎鼎。然而,浩然是字,孟浩然的本名是孟浩。很少人知道「孟浩」是誰。韓國大儒李退溪也是韓國人的歷史偶像,但知道其本名的為李滉的人較少。江戶時期首屈一指的大儒伊藤仁齋,名維楨、號棠隱,可是知道這二個名號的人不多。
    就此衍申而言,一個國家也可以有名、字、號。一個人長大以後,不喜歡他的名,就取個字、號。中華民國就是我們的名,當我們長大成人後,也無妨為它再加個字、號,如字「福爾摩沙」、「美麗島」,而號是「台灣」。如此一來,我們的國名是中華民國,國字是美麗島,而國號是台灣。我想島內的統獨紛爭也可以止息,獨派人士也不用花那麼力氣去正名,皆大歡喜。獨派的行政首長只要說,我們仍是中華民國,但將來「以字行」、「以號行」即可。而不要再用什麼「簡稱」這種洋玩意,自己又搞不通。我經常在電視上看到那些股市名嘴聲嘶力竭,而字幕打著「張三(本名李四)」。這就是深厚文明蘊育的智慧,值得執政者學習。將來,我們也可以在海外的使館掛牌登記時,寫著「臺灣(本名中華民國)」。若對方不接受,就反過來寫「中華民國(號台灣)」。這樣做,一來順應民意,二來顯示不忘本。另一方面也唬唬外國人,因為名、字、號的英文翻譯都一樣,是NAME。他們也搞不懂,而我們也自己爽。以後,當我們高喊「我們只有一個名字:台灣」時,只要在最後在括弧中再填上「(本名中華民國)」即可。(200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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